6月11日,安徽省政府分管副省长黄海嵩听取了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方晓潜和省邮政公司总经理鞠勇关于“山东会议”精神、新《邮政法》贯彻落实等情况的专题汇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黄晓武一并听取了汇报。黄海嵩副省长就安徽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按照国办发42号文件要求,借鉴山东经验,结合安徽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省贯彻国办发4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二是要解放思想,细化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计划,具体到市、县,力争提前完成全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三是根据国办发42号文件精神,支持邮政企业参与涉农商品服务。邮政企业要提出具体方案,由政府协调供销、工商、农业、商务等部门落实。